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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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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制度。就是规范人们的社会活动的规则,从广义上讲既包括宪法、法律、经济制度、企业组织形式等正式制度,也包括一个社会的思想体系、价值观念、文化传统及生活习俗等“非正式制度”。

技术创新与制度建设应该是一种互动关系。技术创新要求制度提供支撑,制度建设又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完善。

一、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制度障碍

1.人才制度。世界经济发展史表明,推动企业制度向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主要是那些从事技术出身的企业家,他们在技术创新的企业内部化、制度化方面起到了先导和示范作用,从而推动了技术创新的浪潮。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家缺乏科技意识,观念落后于时代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很多企业经营者尚属传统型企业家,他们的知识水平普遍较低。对高新技术成果不具备识别判断能力。另一方面一些科技专家缺乏经营理念和经营能力。科技人才的知识结构存在明显欠缺。缺乏经济经营和运作能力。所以,培育、造就科技经营专家已经成了一件紧迫的事。

2.激励制度。在一些企业缺乏对科技人员有效的激励机制。许多人认为。“企业是企业家的企业,而不是科技人员的企业”,这种解释对变数不多的传统企业可能是适用的,在传统企业中,企业家的经验往往是企业制胜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在技术、经济一体化的时代,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发达国家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高达85%,科技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能不能通过激励机制有效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

3.法律制度。我国从总体上讲,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还不十分健全,已出台的政策很多还没有落实到位,政策优势尚未完全发挥出来,要解决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还缺乏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依据。对技术拥有者应有的权益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如技术拥有者以技术入股,开发研制出新的技术后企业却翻脸不认账,借口技术过期或无利润致使技术拥有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4.产权制度。国有企业技术产权归属和量化困难。在技术创新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是技术产权归属不清,量化困难。而技术产权如果不实现人格化.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就难以发挥。现在生产型企业和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在实行公司化改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最多。可以说,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是难点,而国有企业技术产权改革又是难中之难。

5.分配制度。分配不公和机制不健全阻碍科技创新。在分配静度方面存在的不利于技术创新的突出因素有:一是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分配不公。二是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不公.一些靠行业垄断的企业不用努力经营和创新即可获得极高收入。三是从事创新的科研人员难以致富。能致富的人又很少需要进行创新。四是整个社会缺乏一种有效的分配监督与调节机制,个人收入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个人的努力和创新,而是取决于就业行业和企业类型。

二、改善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1.企业制度创新。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要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必须做到以下四条:一是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确定技术创新的项目和目标,并将其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二是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真正做到“自主决策,自我筹资,自担风险,自求发展”。三是企业要成为研究开发的主体。即企业技术创新所需要的研究开发活动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创新的技术来源主要由企业提供。四是企业成为利益分配的主体。

2.产权制度创新。建立新的产权激励与约束机制。产权激励是最有效的激励制度。只有当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和知识变成投资的资本,科技人员才会关心自己的知识和成果在生产中的运用并不断进行创新。如果不能确立产权制度及相应的激励机制,科技人员关心的不是科技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为商品化生产,也不会注意如何去改进自己的成果。

3.人事制度创新。促使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人事制度创新的目的在于营造一个有利于人才竞争与流动的环境。重点是改革用人制度,现行用人制度的主要弊端是人的贡献与报酬脱节以及重资历轻能力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和做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不是根据个人能力和贡献公平竞争。而且一评定终身,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不利于激励人才的发明创造与调动人的积极性。改革用人制度,就是要实现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与动态调整,干部实行任期责任制与选举制,使其待遇与贡献密切挂钩。

4.分配制度创新。利益分配向科技创新人员倾斜。提高对科技人员的政府生活津贴标准.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创新成果挂钩。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应当强化技术参与分配的力度.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创业和创新的积极性。在科技发明上,给予技术发明者一定比例的分配股权,并允许技术发明者利用其科技发明从事投资和产业化。允许“按要素分配”原则时高技术企业中以个人股的骸式分配给科技创业人员。

5.组织管理制度创新。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一方面将国有企业和科研机构推向市场。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解决产权约束问题。尽快解决技术入股、经营者入股。尤其是高技术产业构架下的技术、经营者入股的政策障碍,推进技术资本化的进程。促进产学研究结合的关键。是打破部门隶属所有制,建立产学研之间相互开放与进入机制,让科技人员及其成果尽快进入实体产业。

6.社会服务体系创新。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促进知识应用和扩散的桥梁,是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中间环节。近几年,各地在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中介服务机构正在朝着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和服务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今后要探索采用按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技术成果的科技交易方式,以健全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现有各类机构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来源/:施艳波《经济师》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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