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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日前,商务部办公厅决定在2014年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年”活动。 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明确,今年将通过开展七项专项服务活动,试点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覆盖率达20%以上,服务满意度达90%以上,年新增贷款300亿元以上,认定一批优质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企业生存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根据活动方案,今年将开展的服务内容包括: (一)信息咨询服务。商务部将结合商贸流通业统计和市场监测体系建设,定期发布全国、各地区市场发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各级政府、各部门关于中小企业、商贸流通行业的法规、规划、标准、政策等,通过各地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专家大讲堂活动,以印发手册、现场宣讲、在线解读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政策宣传。 (二)创业辅导服务。商务部将组织编写《小微商户创办实务》、《小微商户上网实务》、《小微商户融资实务》、《小微商户会计与税务实务》等培训课件,以远程在线、短期集中等方式提供企业学习。各地要开展创业辅导走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和服务机构为初创期及创办三年内的小微商户提供咨询和培训,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培育一批具有懂经营会管理的店长队伍。 (三)市场开拓服务。各地要选择一批展览展销、贸易洽谈、采购对接、购物促销等活动,建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市场开拓重点活动项目库”,优先组织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参加;结合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示范创建工作,指导联系点提升产业带动作用和服务能力。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地区要结合试点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联合采购、共同配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四)电子商务应用服务。各地要遴选一批专业服务机构,以网络访谈、热线咨询等方式,为企业发展网络销售、开展网络营销提供支持;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网上行活动,通过与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以举办网上商品大集、设立特色产品专区等形式,帮助企业发展网络销售业务;推广面向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共性需求的台账、收银、员工管理等通用软件,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五)特许经营服务。商务部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按照《特许人经营体系成熟度与服务能力评定规范》,推出一批经营模式成熟、服务能力强、适合小微商户加盟的优秀特许经营品牌。各地要通过现场宣讲、印发手册、在线解读等方式,指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加盟发展;设立专家队伍和咨询热线,对具有市场潜力和经营特色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特许经营提供咨询和指导。 (六)企业融资服务。商务部将继续与相关银行建立合作机制,加快出台《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探索开展存货监管企业的资质评价。各地要支持行业商协会、市场商圈管理机构组织优质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发展互助担保融资、动产仓单质押融资;要引导小微商贸流通企业与结算银行建立全面金融服务的长期合作关系,结合企业流动结算资金,发展小额信用循环融资。 (七)舆论宣传服务。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全社会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认知,扩大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商务部将充分利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简报》,在《国际商报》等有关媒体开设专栏,宣传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展,及时反映企业发展情况;组织汇编和宣传百家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的优秀企业典型案例,弘扬创业精神和企业家精神。 据了解,中小企业是商贸流通业的主体,占企业总数的99.8%。融资难、融资贵、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较弱,与政府、市场、服务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都成了制约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因素。 有分析指出,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年”活动,将有助于增强企业生存发展能力,企业服务需求也将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满足。 另悉,为了加快建立面向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服务体系,商务部于2012年在全国20个省市启动了第一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此后,又在2013年11月进一步扩大和推广试点,公布了28个第二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