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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西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十二五”规划》有关消息,为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舞台。山西省政府将在土地、金融、财政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根据《规划》,到2015年,民营经济将率先实现翻番,占全省地方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8%。 根据《山西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十二五”规划》,山西省政府首次确认山西民间资本达上万亿元,并明确将引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参与到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中。 作为传统煤炭资源大省,2008年启动的煤炭资源整合,使山西办矿主体由2200多家减少至130家,煤炭行业释放出巨额的民间资本。《规划》中,山西省政府首次确认山西民间资本达上万亿元。 然而,与万亿民资不相匹配的是发展不足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严重不足,经济总量、企业数量和经济贡献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周边省份发展水平。尽管近年来山西民间资本持续发力,2012年山西非国有投资已超国有投资,但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仅为5200亿元,与发展目标尚有较大差距。 为此,山西将完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全面清理废止歧视性文件,从规划、土地、金融、技术、财政等多方面优化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活万亿民资,培育万亿民营经济。 其中,民营企业用地比例的提升备受关注。《规划》提出,山西将探索把企业破产、城中村改造置换出来的土地用于建设“都市中小企业园区”;对民企投资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的项目,可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土地。 此外,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山西还将筹办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组建省级信用担保集团,推广联保、共保和再担保模式,鼓励国内知名信用评级公司在山西设立分支机构,定期对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资信评级和信用征集。 《规划》称,到2015年底,山西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服务的担保机构总数稳定在300家左右,全行业注册资本金总额接近300亿元,年担保能力达到2000亿元,纳入信用信息项目库的中小企业将达3000户以上。 同时,山西要求各地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打破所有制界限,优先用于促进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扩大就业等项目和企业。按照规划,到“十二五”末,山西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将达5亿元。 (来源:新华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