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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3日发布消息称,质检总局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质监局要建立准确、高效、全面的风险信息采集网络。一是注重监测舆情信息。以网络媒体为主渠道,广泛收集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建立舆情信息监测数据库。二是不断拓宽信息渠道。逐步建立质检系统内部各项职能之间的衔接机制。 意见指出,各级质监局要完善快速、有效、灵活的风险监测模式。一是大力推动风险监测常态化;二是着力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意见明确,各级质监局要构建科学、权威、规范的风险评估体系。一是组织开展专家评估。二是组织开展实验评估。通过模拟产品实际使用环境,实验评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素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 意见强调,各级质监局要形成及时、有力、长效的风险处置机制。一是发布风险预警;二是开展风险通报;三是加强监管联动;四是促进风险交流。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正在加快形成,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正在快速推进。 |